部署开展“民汉双语和谐乡村”(社区)试点建设,鼓励抓住基层,探索推进民汉双语和谐工作,营造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互相学习文化、互相欣赏、美美与共的良好氛围,实现以语言相通促进感情相通、心灵相通,增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甘肃省民委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从2015年启动的一项重要工作。经逐级推荐申报,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卡加曼乡香拉村、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民主社区被甘肃省民委确定为三个省级“双语和谐乡村(社区)”试点。

       日前,甘南藏族自治州创建“藏汉双语和谐乡村(社区)”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合作市卡加曼乡香拉行政村举行。甘肃省民委少语古籍处副处长扎西卓玛,甘南州藏语委党组书记、主任尕尔代,甘南州藏语委副主任才让道吉,合作市副市长加华东珠等领导与香拉村的60多名村民一起,参加启动仪式并为试点揭牌。

       启动仪式后,由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甘南州试点工作牵头单位甘南州藏语委共同举办的“双语和谐乡村”示范点藏汉双语培训班在合作市举行,合作市卡加曼乡香拉村村民和卡加曼乡部分包村干部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围绕和谐主题安排了《增进文明交流互鉴 实现人民和谐共荣》—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心得交流;藏汉双语基础培训;解读藏语文工作条例和立法过程;民族团结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等课程。此前,甘南州藏语委还组织业务人员,专门为此次培训班编印了《藏汉会话初级读本》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