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四川省阿坝州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阿坝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设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将对古村落进行全面“体检”,并在今年年底前完成36个国家级、120个省级传统村落的建档和保护发展规划编制。

  阿坝州有国家级传统村落36个,居四川省第一;有省级传统村落120个。为保护传统村落,阿坝州城乡建设住房局牵头制定形成了有针对性的、系统性的、覆盖全州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

  《实施意见》明确,要在今年年底开展完成传统村落专项调查工作,对传统村落产生形成原因、后期发展模式、产业发展方向、外部形态、区域分布、历史文化积淀等情况,对传统院落民居、民俗文化、生产生活方式等进行甄别鉴定,分门别类,摸清村落建筑特色、文化内涵、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居住人口、主导产业、安置搬迁等基本底数。

  “根据调查情况,按一村一档要求,建立完善传统村落保护档案和资源数据库,制定保护措施,实行挂牌保护。”阿坝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局长李绍友透露,此外,年底前还要编制完成《阿坝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每一个国家级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有条件的省级传统村落启动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实施意见》也划出了“红线”:如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民居建筑,要求按照“传统材料、传统工艺、传统风貌”的原则进行保护与修缮。坚决遏制各种形式的乱搭乱建,禁止拆真建假,防止建设性破坏。州级建设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各县(市)政府至少组织两次传统建筑工匠培训,稳定并发展本地传统建筑工匠队伍。

  针对传统村落蕴含的历史、文化艺术等不同类型的民族文化遗产资源,要制定合理的保护性开发利用方式和措施。尊重村民作为文化遗产所有者的主体地位,鼓励村民按照传统习惯开展文化活动,有序传承农牧文化的元素、符号和故事。

  整合各级财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物保护、旅游发展等资金,适时建立全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项基金。基础设施方面,结合幸福美丽新村、藏区新居、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优先安排实施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到2020年,全州传统村落道路硬化通达率100%,饮水安全达标率100%,电网改造率100%,村落集聚点生活垃圾处理率90%,生活污水处理率80%,广播电视和宽带实现全覆盖。同时,利用传统村落生态环境和文化元素,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精品旅游景点、线路、片区。

  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推介项目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认领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实施冠名保护,形成多元化的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