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获悉,2006年以来,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累计投入非遗专项资金约3亿元,西藏一大批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各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明显提高。

       据了解,2006年至2018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95亿元,用于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保护、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记录以及扶持开展传习活动等;西藏自治区财政将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从2008年的每年20万元提高到现在的每年1200万元,累计投入超过8000万元;各市地和县级财政每年也把不少资金用于非遗保护。国家、自治区、市地、县四级非遗项目焕发生机。

       西藏自治区加大对藏戏、格萨尔两个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累计投入逾1500万元,重点开展了对民间业余藏戏队和格萨尔艺人的保护和扶持工作。民间藏戏队由不足50支发展到140多支,藏戏艺人近3000人,格萨尔说唱艺人近100人。

       西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馆长敖超介绍,经费的持续投入下,非遗传承人生活和演出条件明显改善。2016年起,国家级传承人补助经费由此前的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2万元,自治区级传承人补助经费从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1万元。

       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6名、代表性项目89个;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50名、代表性项目460个;市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79人、代表性项目1851个,基本形成了国家、自治区、市地、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